莫言在哈佛教堂講故事 (王申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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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故鄉 — 莫言在哈佛教堂講故事

王申培

道道地地中國土生土長培養的作家,在中國本土內,首位榮獲 諾貝爾文學獎的莫言,最近在哈佛大學又做了件與他的名字不太相符的事,那就是“演講”。這位山東高密農家出生的大文豪也曾開過自己的玩笑曰:“我本名“「莫言」”就是要警惕自己“少說話,不要發言”,卻偏偏走向寫作道路,代替了發言”。

由左至右:莫言,哈金,王德威教授

由左至右:莫言,哈金,王德威教授

當天在哈佛大學教堂內熱情的聽眾擠得水泄不通。由主持人台灣中研院院士哈佛大學王德威講座教授簡單介紹後,莫言幽默的開場白:“我生平第一次在教堂裡演講。跟上帝這麼近,應該好好地說好話。但一個人很難保證說出來的每一句話都是好話。我只能保證說真話”。莫言的開場白帶來一片歡笑聲。

“我從小家境貧困。就有當作家的夢,因為那時中國生活還很普遍貧困,有鄰居告訴我當作家即可以每天三頓都吃餃子。因此從小我就立志要做作家。”眾笑。

莫言接著又說:“但那時若有人說要當作家,別人會以為你神經病”。眾大笑,莫言不僅是個大作家,還很有幽默感。

“白天整天體力勞動,晚上又沒有電。家裡漆黑。即使要寫作,也不可能。當時一般年輕人普遍想當兵。待遇好,可以吃得好,穿得好,而且還有星期天可以放假。所以我就一直想去當兵,也好可以有星期天放假就有時間可以寫作了,每年都去登記。後來終於當了兵。也正趕上前領袖毛澤東去世,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時代變了,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轉折。大家可以比較自由發表想法,可以比較自由寫作了。很多出版社可以出版以前不能出版的東西,很多老作家也敢寫以前被禁止的東西。很多年輕作家也冒出來了。我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出來開始寫作,當了作家”。

但莫言最初的寫作還是按照當時傳統的方式, 只能寫正面的,革命的,好的方面。寫作還是有些框框限制。但後來很多國外的書被翻成中文,包括海明威,佛克納,霍桑等。讀了他們的書,莫言才恍然大悟,知道原來小說是可以這樣寫的。“同時我也自覺到,我們社會裡也有這些“荒誕”的事情,也可以模仿他們寫呀”。但也很快就意識到老是跟著別人的屁股後頭跑,模仿外人的風格,這樣是沒有出息的。要想站著腳,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必先要有自己的風格來。要建立自己的風格,必要寫自己的生活經驗,寫自己熟悉的環境。這樣,自己的風格也就確立了。“所以我想,我之所以能成為我今日的作家, 是跟我的生活經驗密不可分的  ”。

這位小學只讀到五年級就輟學的文豪接著又說道:“我很小就跟大自然建立了密切的聯繫。從小放牛、放羊啊的,跟動物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眾人又會心微笑。 其實這不是和大音樂家莫扎特很像嗎? 莫扎特的魔笛不就是到處都是鳥呀的飛來飛去嗎? 樂聖貝多芬的第六“田園”交響樂裏的牛、羊、馬沿著維也納郊區的原野上吃草的情景, 還有蘇東坡的“春江水暖鴨先知”,和駱賓王的《詠鵝》:“鵝,鵝,鵝,曲項向天歌。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多可愛,多純,多美呀!

那麼,反應在莫言的作品裡呢?“所以我在很多小說裡有關於很多動物的描寫。而我在寫動物的時候,是把它們當作人,當作我的朋友來寫的”。另外又因為莫言不能上學,很小的時候就介入成人的社會,很小的時候就跟很多成年人在一起。聽他們講述了很多傳奇故事和歷史包括一些鬼怪的傳說。以後有廣泛地收集民間藏書和傳說,和中國的傳統文學,如聊齋誌異等。“碰到不認識的字就馬上查字典”。這樣的經歷對莫言的寫小說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加上後來閱讀了西洋的文學,幫助莫大師的視野開闊了很多。

一九八四年,莫言完成了一篇“秋水” 的小說。第一次出現了“高密”“東北鄉”這個文學地理的概念。從此以後,靈感如泉湧,連綿不斷。不像以前總覺得思路不開,很難找到靈感來寫作,不知道該寫什麼。

莫言認為 “文學的故鄉” 和真正的故鄉區別很大。文學的故鄉其實是個開放的概念。也是一個不斷成長,不斷豐富的概念。“因為一個作家的經驗總是有限的。每次寫完後必須不斷地往文學故鄉經驗裡添加內容。這個時候,就可以把發生在天南海北,國內國外的很多故事移植到我的文學故鄉小說裡來了。不但是故事可以移植,就連景物、自然的風光也可一併搬過來。”

譬如,莫言的真正的故鄉其實是個很平坦的平原,連一個小山包都沒有。但在他的小說裡面描寫了很多的高山,海拔幾百米、幾千米的大山。又譬如莫言的家鄉只有一條河。但它已乾了三十幾年了,一直沒有水。“但在我的小說裡的河, 又長又闊,好像黃河、長江那樣”。所以看莫言的小說,好像在寫他的故鄉,其實是在寫世界。好像是在寫家鄉的人和事,其實是在寫全世界的人和事。好像在寫他個人的故事,其實是在寫世界人的故事。

莫言演講結束後,接著,在哈佛教授王德威的主持下, 莫言與哈金的對話也是大家期待的環節。巧合的是,二人都没有上過中學且都有一段不算短的軍旅生涯。他們以難忘的部隊生活為題,談及了語言的使用,如何堅持寫作,一直談到文學創作等話題。 這兩個在文學路上都闖出一片寬廣天空的名作家,卻有著很不一樣的後來。莫言是1955年2月17日在山東高密市出生,留在中國,成了專業作家,得到諾貝爾獎。哈金是1956年在遼寧出生,到美國深造,礙於天安門事件,滯留下來,以英文寫作成名,為謀生活,一邊嘔心瀝血的寫小說,一邊仍得在波士頓大學教書。

莫言同意作家的風格主要表現在語言上,他舉沈從文、張愛玲等人為例,指他們最大的區別就在於語言所表現出來的教育素養,經驗,人格。他也認為文學家是創造出了文體,語言風格的人,小說家只是說故事的人。他寫的小說中有押韻現象,那都是受元曲薰陶來的。文革大風暴中的誇張,排比,不講道理現象,也對他的寫作有不少影響。莫言透露,那幾年的軍旅生活,對他的影響很大,讓他親身經歷了人性善惡在戰爭中的最大化釋放,體會到人所遭遇的各種特殊考驗。他也在軍旅生涯中養成了對武器的愛好,如今不論到哪兒,都會找當地的武器博物館參觀。

哈金也說他的參軍生涯對日後的寫作有很大影響。那時他是在中蘇邊界參軍,住在地方上人家中,耳濡目染兩地人文,民風,感受偏遠地區人民的強韌生命力。他是在當電報員期間,有自己的小房間,才開始認字,看書。那時他買了本三國演義,頭二頁就看了六小時,後來還把新華字典從頭到尾看過至少一遍地來學認字。哈金是1976年才開始學英文的,1989年他知道自己回不去中國後,決定開始用英文寫作。哈金坦言,「漢語」是他的第一語言,如果讓他用漢語寫作,他更喜歡寫詩,他知道在英語世界中,有些名作家的母語也不是英語,既然他已在寫作上走出一條路,就只能繼續下去。

哈金也指出他和莫言的一大差別是,他書中的人物雖然主要是華人,但他得讓這些人說英語,還得說得既像外國人說的,又要說得很自然,因而創作起來難度增加許多,每本書都要花很多時間構思。哈金認為,文學的最終目的是導引人心向善。他自己希望能藉作品把人們的目光導向那些平時被社會忽略了的弱勢群體,少數人群,也藉著寫作,證明自己活著。在他看來,寫作是一種消磨生命的方式。

對話結束後,聽眾提問。在大排長龍的提問者中,有人問道:「你們創作是出於個人興趣,還是出於對國家、社會的責任?得獎後,有沒加強了這種責任感?」。

當晚開場時第一句話說的是「這還是第一次在教堂演講,離上帝這麼近,得說真話」的莫言回應表示,「說真的,都沒想到」,他的寫作動機,沒那麼高尚。當然他也知道,寫作是有責任在的,但他做的只是全力把小說寫好。

多坦誠多可愛的回答。其實,上帝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因此,我相信莫言無論在何處、何時都會像在哈佛教堂一樣講真話。但我也相信,即使莫言沒有刻意地去盡到「國家、社會的責任」,但展現在他的文筆,和他的小說之中的他的思想和風格,已經表現出來他對「社會、國家、世界、和人類」 的大愛 ❤ 和關懷,和伸張正義的心 ❤。有如此的體會,就不難了解,也更能欣賞他的作品,尤其像「紅高粱」這樣的以二次世界大戰日帝侵華時期,發生在他的家鄉高密為背景的極其精彩感人的故事了。

寄望莫言和哈金,這兩位海內外現代中國文學的巨人,能靈感不斷,思源泉湧,繼續迸發出智慧的火花,寫出天風海雨的詩篇。為了一個更「美」好的又「真」又「善」的世界。(寄自波士頓)

(本文刊載於NCTU Yousheng, 2015, March issue, and Boston Chinese News, Jan 30, 2015)

 

1 comment to 莫言在哈佛教堂講故事 (王申培)

  • beverly hong fincher洪越碧

    谢谢王德威别出心裁,请了莫言和哈金两位语言大师来对话,这也是一种创作!
    不知道有没有视屏可看?

    洪越碧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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