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姑娘 (黎錦揚)

小說

旗袍姑娘

黎錦揚

有一天,半夜忽然有人敲門,我拿著手杖一拐一拐的開了門,原來是隔壁那位少見的小姐,她給我一包食物和幾瓶不同的飲料說:“看你天天叫比薩吃,特別給你做了一碗鹹魚蒸肉。我是夜貓,聽了你的收音機,半夜來打門,不怪把?”

我不但不怪,還請她入室來坐坐。她的國語略帶廣東音,加上些純正的英語,卻十分順耳。她穿一件絲綢旗袍,曲綫畢露,兩條細長的腿,在馬路上一定有人轉臉偷看。

 留美五年裡,我在洛杉磯加州州立大學苦修國際貿易,夢想發財。這大概是最普遍的美夢。自從車禍出院後,我決定搬到華人聚居,號稱「小台北」的蒙市(Monterey Park)來住,希望能在這裡得些家鄉的親切感。在美國無親無戚,雙親在大陸早故,在海外打工讀書,往往忽略了社交生活,常常感到十分孤寂。

我給這位鄰居小姐倒了杯咖啡,請她吃個橘子,她姓林,叫琳達,她說琳達林,容易記,又好聽。

五歲時父母離婚,與母親相依為命,已經二十年。她說話直爽,第一次談話,幾乎把她的家譜都報告給我了,這使我有些戒心。她問我的家事,我支支吾吾的,沒有多說。

她說她常常陪老頭出去玩,做嚮導。她有時看我到附近的麥當勞快餐館去吃肉餅,很可憐,如果想吃中國菜,她請我到她的套房去吃她的拿手好菜,紅燒肉和鹹魚蒸肉餅,她反正吃不完,留在冰箱里發霉很可惜。

我從前的女朋友,都很拘謹,我談話也極小心,有時悶坐半天不說話,現在遇到這位小姐,忽然覺得談笑自然,漸漸我的話匣子也打開了。我問她是不是在旅行社做嚮導,她說是,客人多半是台灣或大陸來的商人,有時還有嚮往舊時中國的老外:“許多都結了婚,六十開外的人,大肚子,一身錢臭.

自從那晚長談後,我到她的套房去吃過幾次飯,她做菜手藝平平,不過紅燒肉和鹹魚蒸肉極有家鄉風味。我也請她出去看了幾次電影和到卡拉OK唱了幾次歌,她的歌聲清秀,我最喜歡聽她唱「夜來香」和「最後之夜」,不但引起我的家鄉親切感,而且帶來了些值得回憶的“哀情”。

她在蒙市開了一家小服裝店,她常出門,數日不歸,有時請我替她看店。她有一位看店小姐,但不能天天到,有時還要臨時請假,如果我能幫忙,他願付我每小時工資八元,現錢交易,不要報稅。

我答應每週替她看店兩個下午。我試了兩次,大男人賣女人衣服使我很不舒服,但生意蕭條,我決定忍受下來。有時我看完半本小說還沒有顧客上門。

她一出門就是兩三天,我有時在店門前掛個紙鐘牌,註明下午三時回店,因為她不在,二時三時回店沒人管。但每次遲到,過意不去,就自己掏錢在她店裡買一兩件毛衣,留作過年過節的禮物。

我認識她快半年了,有時在她公寓吃飯,她忽然用英文問:“How about us?”這句話的大意就是“我們的事怎麼樣”她每次問,我總是避而不答,她也不追問。每次我問她爲什麽對我這樣好,她用指尖點著我的上額說:“我喜歡你,你還要問?而且,你很安靜,不亂說話,看來也很寂寞。”

有一天,她請我去吃早餐,她在弄菜時,故意把鍋子盆碗碰得極響,好像在生氣。她上菜時,我在小客室看報,她用英文叫了我一聲:“Come and get it”這句英文翻譯成中文就是“來吃”聽來很不客氣。

我從來沒吃過她的洋餐,今晨的煎蛋又黃又硬,洋香腸和烤麵包也燒焦了,咖啡也是苦苦的沒有香味。我懷疑她做早餐的心事重重。本來我們常有話說,今天卻空氣緊張,我有話也說不出來。

我們靜靜地吃了兩分鐘,她忽然抬起頭來問我:“What about us?

從前她說“How about us?”現在改成“What about us?”我也分不出有什麽不同。我隨便答了句:“what about?”

“我不能替生人做一輩子的菜!”她用英文回答。

“第一,”我有點生氣地答:“我沒有要你替我做一輩子的菜;第二,我不是生人!”“不是生人?到現在我還不知道你到底是誰?我是一本打開的書?你呢?總是守口如瓶,連你的父母在哪裡都不知道。”

“我說過,大概你忘記了。好,我再說一遍。父母在大陸文化革命時早死,我叔叔在佛羅里達開小餐館,擔保我來美國打天下,佛州的天下太小,三年前我搬到了洛杉磯,一天到晚打工和讀書,要做美國夢,够了嗎?”

“結婚了沒有?”

“失戀兩次,還是單身。我不問你的私事,我也希望你不多問我的私事。”

我們又靜靜的吃了一分鐘,我把雞蛋吃完,喝了一口咖啡,說:“雞蛋不錯。”

“你怕吃生雞蛋,煎的太老,有什麽不錯?”她說話時沒有看我。

“琳達”我問:“你今天很不高興,爲什麽?”

“你在店門前掛牌說你下午二時回店,有人說你到三時半還沒有回去。”

“不錯,我遲到了一個半小時,過意不去;我在你店裡買了兩件毛衣,你去查帳。”

“用不著查帳。”她起身收盤碗,說話仍然不看我:“我的朋友頂多去買雙襪子,賺不到幾分錢。”

她還要說,忽然又把話收回不說了。我知道她想問:“你到哪裡去了?”

不等她問,我告訴了她:“那天下午我去參加了一個文化活動,聽了一位名人演講,題目是:《政治與文化》。聽了十分鐘我就睡著了,醒來時已經過了三點!”

我想用小幽默來完結這件遲到的事,但是她沒有笑。從前我們常常有說有笑,現在這樣緊張,使我十分不安。我喝完咖啡,把嘴一擦,起身告辭。這次早餐,算是不歡而散。

次日我替她去看店,不到半小時她來了,穿著普通西服,紅毛衣黑裙,頭髮好像在美容院整理過,蓬蓬的蓋著她的瓜子臉,嘴上略施口紅,十分動人,只是衣服不時髦。她說:“今天請你遲一小時關店行不行?”

今晚我不到遠東書局去上工,只好做個人情:“沒問題。什麽事?”我問。

“今晚我要帶一個客人來買衣服。”她說著把隨身帶來的一件旗袍交給我:“這是我最好的一件。把它掛在一個明顯的地方,最好進門就看見。我來時你要假裝不認識,懂不懂?”

“我演過戲,你放心。為什麽要裝不認識你?”

“不要多問,把我當成顧客,OK?”

這也不難捉摸,她帶來的男人要替她買衣,她就把自己的旗袍拿來賣。“標價多少?”我問。

她想了一想,說:“三百元好了。”說完她就匆匆地走了。

這件紅緞旗袍,鑲著藍邊,她穿過幾次,行動時閃閃燦燦,曲綫畢露,非常動人。標價時我自動替她加了五十元。我把它掛在門口對面的一個衣架上,旁邊還掛了幾件普通西服,使得這件旗袍更為生色。

本來我是六時下工,今晚就安心等她來。不到七時她果然帶了一位老外來了,六十多歲,胖胖的,戴金絲眼鏡,整潔的黑色西裝,像個大亨。入店時他們在談笑。她看見我就問:“你們賣不賣中國服裝?”

“當然賣呀!”我答:“這裡就有一件。”我忙把她的紅色旗袍取下,接著說:“這件由五百元降到三百五十元,價廉物美,她一定喜歡!”

她一見馬上和著掌,眉飛色舞地在欣賞,然後看了看標價,又皺了皺眉:“三百五十元太貴了!”

這位老外,在旁邊不動聲色,我知道他是商場老手,就是喜歡也不表示。

她把旗袍貼在身上,打了個圈,問道:“高登先生,你怎麼想?”

“不壞,”高登先生說:“還有別的嗎?”

我忙著拿出幾件普通旗袍來給他們看。她連連皺眉,說只有這件紅的好。她又抱著這件旗袍轉了幾轉。我說:“穿上試試吧。”

OK?”她問這位老外。不等他回答她就將旗袍拿到屏風後面去了。高登先生坐下來,搭上二郎腿,準備久等,不料她很快穿著紅旗袍飄飄然若仙地走了出來,我情不自禁的鼓掌叫好。高登先生還在面無表情的問:“能不能再減點價?”

“這是最低的價”我堅決地說。老美還有些遲疑不決,但她卻緊跟不放,在高登前走動搖擺,儼如一位高價服裝模特兒在做時裝表演,弄得這位老外不得不喜笑顏開。他掏出一大把鈔票,付款後向我說,他小時候在上海住過,最喜歡看穿旗袍的中國姑娘。當他們有說有笑地走出後,我後悔沒有標價四五百。

快開學了,我決定同琳達少來往,替她看店的差事也要辭。我還沒有通知她,她又出門了,她一去就是三天,也不知道她的去向,我也樂得趁此參加一個短期旅行團,到墨西哥去遊歷幾天。不料一路都是走馬觀花,晚上的遊夜市、宵夜和跳舞我都無興趣,參加了夜市無精打采,有時我問自己,是不是在想念她?

回來後我馬上給她打了個電話,無人接。第二天我又去敲她的門,久等未見開門。開學的前一晚,我在整理書籍筆記,隱隱聽見隔壁的哭聲。我趕緊過去看個究竟。

她哭喪著臉開了門,我還沒有開口她就要給我一個閉門羹,我求她讓我進去坐坐,她沒有拒絕。我跟她到小客室,在堆滿衣物的長沙發上的一瓶鮮花也謝了,幾只咖啡杯也沒有洗。我一看這個滿屋淒涼的情形,心裡冷了一把,斷定她是失戀歸來,或是被情人一腳踢出了門。但又覺得很可憐,失戀是年輕人的家常便飯,我一生不知吃過多少次,我同情地問她究竟爲什麽哭,我能不能幫忙?

她擦乾了眼淚,長歎一聲說:“我的母親死了!”

原來她五十歲的母親,得乳腺癌住在一家私人療養院,每月費用三千元完全由她負擔,每週還要去和母親做伴三天。她沒有說完又痛哭起來。

我沒有說話,也沒有看她,心裡一陣難過,有不知道如何表示,等她哭完了,我又問她:“這些事你怎麼不早告訴我?難怪你一出門就是三天不歸。”

“告訴你又有什麽用?”她擦著眼淚說:“這樣重的擔子怕把你嚇走。你也沒有問過我的母親的事,你這樣沒有興趣,我何必多說?”

我想說些安慰的話,想了想,要說的都是些隔靴撓癢的空話,我想把我對她的錯誤判斷告訴她,向她道歉,但可能又會傷到她的心。她還在低著頭擦鼻子,她這樣平淡的衣飾,無脂粉的打扮,使我一陣憐愛的感覺,如浪潮似的湧上了心頭,不由自主地用英文問了一句:“LindaHow about us?”

她抬起頭來,瞪著我,好像不敢相信我會問她這句話。我又問了一次:“What about usLinda?”

她忽然熱淚盈眶,跑過來在我的嘴上重重的吻了一下。我把她擁在懷裡,熱烈的反吻她。我最恨男人哭,我一向守舊的心,也很難說重情的話,但這時,我們的淚水和心,好像都在交流,這個很難出口的“愛”字,也不斷地破口而出。那夜,一陣瘋狂似的熱戀,答覆了我們的那句問話:“What about us?”

從那天起,我們每晚在一起做飯,聞著紅燒肉香,聽著國語情歌,窗外的中國招牌和霓虹燈不斷在閃爍,引起我一陣陣的親切的家鄉感。她穿著我喜愛的旗袍,為我倒咖啡,我想起那位替她買旗袍的老頭,難怪他仍在懷念中國的「旗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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