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歌 (第一章) 黎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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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鼓歌 (第一章)

黎錦揚

 – 英文原著 Flower Drum Song

在走馬看花的觀光客眼裡,格蘭大道祇不過是舊金山唐人街裡一條熱鬧繁華的街道而已,對海外華人來說,則是展示他們生命力的櫥窗,但對來自大陸的流亡者而言,這裡就是廣東。雖然在人行道上看不到人力車,聽不到木屐敲地的方一方丫聲,但這一條狹長的地方,卻最為接近他們的老家。中國的戲院子、粥店、茶館、報紙、食品、中藥…等等,所呈現出來的景象,不禁會使一位流亡者感到疑惑,自己是否真的站在外國的土地上。不過,在這種熟悉的氣氛中,他仍然需要面對許多全然陌生的困難,並在這些困難的環境下奮鬥求生。

王戚揚,一位來自中國華中地區,操著一口連北方人和廣東人都聽不懂的湖南方言,就是那種除了生活在舊金山唐人街以外,美國其他任何地方都無法適應的移民。他所會的英語祇有兩個字:「yes」和「no」。但他很少說「no」,因為當人家用英語或廣東話跟他說話時,他根本聽不懂對方在講什麼,但為了不想招致人家不必要的反感,他就儘量少說。因此,他在唐人街並不出名,然而他的「yes」卻也著實替他招來不少人的怨恨。有一次他去廣東人家赴宴,主人謙虛地說,飯菜做得平淡無味也不夠豐盛,敬請各位貴賓原諒。本來是一句等待客人誇讚的客套話,但聽不懂廣東話的王戚揚,卻點著頭連說了兩次「yes」。

雖然如此,王戚揚還是依戀著唐人街。他自得其樂地住在一座四年前買下來,與格蘭大道隔了三條街的兩層樓充滿中國味的宅院裡。房子裡裝飾的是中國繪畫和對聯,擺放的是價格昂貴,坐起來卻不甚舒服的柚木桌椅。連家中僱用的兩個傭人和一個廚師,都還是他從湖南帶來的。家中唯一不夠「純中國」化的,就是他的兩個兒子,王大和王山,尤其是王山,僅僅四年的時間,就已學得一副牛仔相,說話的調調就像斯皮蘭電影中的人物一樣,才十三歲,己經把中文幾乎忘光了。

大兒子王大,倒是不那麼的叛逆不聽話。二十八歲的年紀,終日沉默寡言鬱鬱不樂,與父親在一起的時候經常感到彆扭發窘。由於王戚揚是個相當固執的人,使得他始終不太願意去改變老人家的舊習慣,糾正老人家的錯誤。在王家宅院裡,王戚揚就是「君主」,他的話就是法律,傭人們尊稱他為王老爺,每周為他幹活七天,月領十美元。雖然他的那副冷峻面孔,一把長鬍鬚,高大的身材,寬鬆的藍緞長袍,不斷的咳嗽聲,以及那不可違抗的要求和命令,在在都會令任何一個在美國受僱做傭的人覺得非常難受,可是他的傭人們卻對他既忠誠又敬畏。唯一不買他賬的人就是他已故妻子的寡婦妹妹,譚太太。譚太太常來他家幫他出主意,她認為她六十三歲的姐夫非常的守舊、落後。「唉喲,我的姐夫,」她常說:「趕緊把你的錢存到銀行裡吧。然後去買一套西服穿上。在這個國度,你穿著那件緞子長袍,活脫就像舞台上的戲子。」

但是,譚太太的勸告老是從王老爺的左耳進右耳出。並不是王老爺不相信銀行,他祇是無法同意把一個人的錢存放在陌生人手裡的主意。在中國的時候,他的錢總是存放在自己的摯友手中,彼此間甚至連字都不用簽,也都非常的安全。而且每年固定兩次,他的朋友總是會按時為他送來紅利,他接過來連問都不問,也從來未出過差錯。他相信這裡的銀行也許會同樣這麼做,但銀行裡的每個人畢竟還是陌生人。在他看來,金錢就像一個人的老婆,怎麼可能就這樣的交給一個陌生人來為他看管。

至於穿上西服,那更是不可能的事。一直以來,他都是穿著長袍,夏天穿絲綢的,春秋穿緞子的,冬天則穿皮襖或者棉袍。要他換上那種祇有兩三個扣子且又開領的西服,對他來說簡直無法想像。再說,以一條破布拴在脖子上,在他看來,不但醜陋,而且有失尊嚴,更糟的是它代表著一種不祥之兆。他永遠不會想在自己的脖子上綁上這麼一條領帶。中國共產黨掌權之後,曾經試圖在湖南省廢棄長袍馬褂,改穿列寧裝。對此,王戚揚覺得列寧裝到底還是要比西服正規得多,因為它的鈕扣較多,領子也是封閉的。即使這樣,他還是無法改穿列寧裝,這也是他五年前要逃出大陸的原因之一。不,除了長袍,他永遠都不想穿任何其他服裝。他不但要在長袍中告終,也要穿著長袍下葬。他並不覺得他穿長袍妨礙了什麼人,除了那個愛囉嗦的小姨子之外。他經常穿著長袍在格蘭大道行走,從來也沒有人注意過他。甚至連來旅遊的美國人都把他看作是格蘭大道上的一種自然現象。

王老爺很喜歡在格蘭大道上散步。每隔一天的晚飯後,他都會順著傑克遜街往下走,到格蘭大道後向南拐,溜達過六條馬路,直到布什大街,然後穿越過格蘭大道往回走。他認為超過布什大街以外的地方就不屬於唐人街,而是外國領土了。他在唐人街的邊界上停留了片刻,瀏覽著燈火輝煌的唐人街,看一看映有寶塔式建築屋頂輪廓的天際、像燈籠般的街燈、閃爍著紅藍黃綠霓虹燈的中英文招牌。他看著川流不息的汽車湧入唐人街的心臟,然後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便開始往回走。街道上充滿著歡快與嘈雜,但一切還算平靜,因為沒有一個人看上去顯得匆忙。

他在大街上閒逛,研究著每一張用中文寫的海報與廣告。在春節期間,他喜歡看張貼在每一家店鋪門上的紅黃色對聯。如果他發現對聯上的詩句對仗工整,書法蒼勁有力,他就會擺出一副老學究的姿態,搖頭晃腦並且有節奏地大聲讀上兩三遍,然後給它打個分數。他給格蘭大道上所有的賀詞詩句都打了分數,並把獲得最高分數的那些銘記在心,回到家後就把它們寫出來。

他也很欣賞擺在商店櫥窗裡的展示品―雕刻精致的傢俱、銅製和陶製的器皿、草帽和竹籃、小盆栽、漆器、絲綢、小瓷器、玉石、金色及淡紫色的絲織錦。他最鍾意的一件東西是加利福尼亞大街附近一家大禮品店中的牙雕,長八英尺,其上的雕刻錯綜複雜。店主人以僅會的些許國語,極力向他說明那是一根非常罕見的象牙,在西伯利亞的冰雪中埋藏了幾世紀。雕刻所表現的是皇宮中歡渡節慶的故事,總共花了二十五年的時間才雕刻完成,售價為一萬五千美元。

接連三個星期,王老爺都會到櫥窗前駐足觀賞那件牙雕,盤算著是否要把它買回家。最後他做了決定。既然他在格蘭大道上觀賞牙雕的享受能夠像在自己家裡觀賞的享受一樣,又何必非得把它買回家呢?再說,把它搬離格蘭大道,剝奪別人觀賞的樂趣,那將是一種自私的行為。他為自己的決定感到高興:四年來他每隔一個晚上所享受到的欣賞樂趣,並不少於他自己擁有那件牙雕一般。

走在格蘭大道的北端,他並不覺得舒暢,因為那裡散發著濃冽的腥臭味,令他作嘔。在穿過華盛頓大街的時候,他會繞到另一條馬路上去看看那裡正在修建的一座寺廟,捐獻了五美元後又折回格蘭大道。他很少走到過卡尼大街,因為他認為那是菲律賓人聚居的地區,壓根兒就不想過去那裡。他總是在傑克遜街處穿過格蘭大道,再經過斯托頓街或鮑威爾街回家,繞開了格蘭大道北邊的雞魚市場。

回到家中,他總是舒舒服服地坐在他的藤椅中,等著聾子男傭劉龍,給他送上茶水、水煙袋和四份中文報紙。由於種種的原因,所有唐人街的中文報紙他全都訂了,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要看看編輯們是否又發生了政治爭論。他對編輯們之間的論戰一直保持著高度興趣:偶爾也會選邊站,給他所支持的編輯寫上一封匿名信,誇讚一下他的觀點和流暢的文筆。他看報紙總是一頁不漏地把它讀完,包括了每一份廣告。他個人並沒有強烈的政治傾向。他之所以不喜歡共產主義,祇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它粉碎了中國多年來的傳統,且把整個中國社會秩序翻了個上下顛倒。

待他喝完茶、吸罷水煙袋、看完報紙以後,就準備要喝人參湯了。這時候,女傭劉媽就會把人參湯端進來,然後用她的手掌幫老爺捶背,足足捶了有五分鐘,以平息他的咳嗽。劉媽是劉龍的老婆,身材粗胖,喜歡講話,簡直可以說是王老爺的包打聽,她一邊捶背一邊報告一天的家事情報。

「廚子今天有訪客,」她用湖南方言肯定地說:「那個人一副騙子相。我不知道他們談了什麼,但他們在廚子的寢室談了好長時間。」

王老爺未置可否,卻嘟嚷著問:「山少爺今天晚上有在他的房問溫習功課嗎?」

「有的。我親眼看見他在溫習功課。」

「妳能肯定他是去了學校,而沒有去電影院?」

「他今晚回家時拿著許多書本,」劉媽說:「而且回來後就直接進房間學習了。」

王老爺又嘟嚷著問,·「大少爺回來了嗎?」

「還沒有。」劉媽回答,接著壓低聲音,像吐露秘密一般說道:「王老爺,今天早晨我在收拾大少爺的房問時,在他書桌的抽屜裡發現了一張女人的照片。是一張五彩照片,價錢非常貴的那種。上面寫著我不認識的一些外國字。今天早晨我還對劉龍說:『怪不得大少爺最近回家總是那麼晚呢。』」

王老爺嘟嚷著問:「照片上的女人長得怎麼樣?」

「是個外國女人。」劉媽強調說。

王老爺繃緊了臉:「什麼?是真的嗎?」

「她有著銀白色頭髮、藍眼睛、大鼻子,是個外國人。」

「大少爺回來的時候讓他來見我。」

「好的,老爺。」她說著,捶背捶得更起勁了:「您是否也想和廚子談一談?我懷疑他的客人是個壞痞子。也許廚子正想再找一份新工作,而那個騙子相的客人正好在幫他的忙。」

「我不想和他談話。」王老爺說:「他是可以接待客人的。好了,不用捶了。妳可以走了。」

劉媽走後,王戚揚滿腦子想的都是王大抽屜裡的外國女人,對於廚師倒沒怎麼花精神去想,因為他知道廚師不會想離開這裡。一年前,這位廚師在一個月入三百美金的廣東廚師引誘下,去了一家餐館掌廚,賺取二百美元的月薪。但兩個月後他就回來了,對在餐館裡祇當助手感到很不爽。他又聽不懂人家的方言,因此一直受欺侮;再說,由於大廚好賭,且經常向他借錢,導致他雖然月入二百,卻攢不下一點錢。現在他深深體會到在王宅的廚房裡工作是多麼的開心,在這裡他是老大,什麼都是自己說了算。而且每個月還能從十五美元的月薪中存上十美元,過去三年問已經儲存了近五百美元。可是,就在月賺二百的這兩個月裡,他在賭桌上輸掉了所有的積蓄。他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哀求王老爺讓他回來·。王戚揚還記得廚師的尷尬處境,也確信他不會再傻到去作月入二百美元的春秋大夢。

但是,王大抽屜裡的外國女人卻讓他深感煩惱。他等著王大回來,可一直等不到。當大理石壁爐台上的那座老時鐘敲響十二點時,他上了床,躺在寬大的方蚊帳裡輾轉反側,難以入眠。那蚊帳是他從中國帶來的,已經在裡邊安安穩穩地睡了二十多年。少了這個蚊帳,他就會覺得如同赤身裸體一樣,混身不自在。但是今天晚上,他感到煩躁不安,就好像有上百隻蚊子在帳子裡嗡嗡地飛來飛去。王大現在是不是正和那個外國女人躺在某個廉價旅館的床上?想到這裡,他禁不住打了個冷顫。

第二天早晨,時鐘一敲到八點他就起床了,喝完人參湯後就問起王大的事情來。劉媽告訴他,大少爺昨晚回來得非常晚,今天一大早就又出去了。王老爺鬆了一口氣,但他仍為年輕一代的不再聽話而感到有些不安。他的兒子至少也該遵命等著來見他。他感到有點心神不寧,摒退了劉媽,照料起床邊的盆景來。這個盆景建造在一個巨大的江西瓷盤上,一座漂亮的翡翠假山聳挺出水面。盆景中有山洞、大道、橋梁、小徑、寶塔和一座僧院,水中還有些小金魚在游來游去。他餵了魚,幫假山上的青苔和小樹澆了水後,心情感覺好多了。自然的美景總是能使他擺脫沮喪的心情。

隨後,他來到窗前的大紅漆桌旁,練習了一小時的書法。他在上等的宣紙上一絲不苟地寫著名詩名句,腦袋隨著毛筆的移動而微微搖晃。寫完後又把這些詩句用草書重寫一遍,他的毛筆在紙上疾速而又平穩地飛舞著,但他對自己的草書還是不很滿意。出於練習,他在紙上漫不經心地寫了一些民間俗語:「病從口入,禍從口出」、「別浪費時間與女人爭辯」、「好狗不亂叫,智者不謬論」···。

這時,他突然想起今天是星期一,是他每周例行去格蘭大道美國銀行的日子。他到那裡不是去存錢,而是去把一張百元美鈔兌換成小額鈔票和硬幣。他把筆墨擺下,在長袍外面套上一件黑緞馬褂,從密室鎖著的鐵櫃裡拿出一張嶄新的百元美鈔後就出去了。

銀行的出納小姐一看到他就知道他的目的,對他微微一笑,問都不問,為他兌換了鈔票。他用一塊手帕把小額鈔票和零錢包好,懷著一股預期數鈔票的快感,急忙回家去了。數錢幾乎已經成了他的一種嗜好,從中所獲得的樂趣,就如同他照料盆景時一般。當他數完總數以後,就依據鈔票的面額、新舊程度將它們分類,把最新的放在一堆,較新的放在另一堆,舊的放在第三堆。他對硬幣的分類更為仔細,常耐心地將硬幣置於放大鏡下面檢驗,看看那一枚是最新的。花錢的時候呢,往往先花掉舊的,然後再花較新的;至於嶄新的錢幣,他就將它們儲藏在-個雕刻精緻的檀木匣子中,鎖進書桌的一個抽屜裡。有時,他無所事事,就把檀木匣子取出來,津津有味地數著閃閃發光的各類硬幣,等到這些硬幣的光澤開始褪去時,他就把它們花掉,為其他的新硬幣騰出地方來。他數著錢消遣,一直到傭人劉龍來臥室叫他吃午飯才停。

午飯後,他小睡了片刻。後來被喉嚨的一陣奇癢弄醒,並且咳了起來。他的咳嗽已有多年的歷史,如今甚至開始覺得咳嗽也可當成是一種樂趣來享受。所以,他躺在床上輕輕地發出陣咳,大約過了一個小時,他聽到小姨子招呼劉龍的喊聲。

「老爺還沒有醒來嗎?」她喊道。

「嗯?」

「我說,老爺的午覺睡醒了嗎?」她喊的聲音更大了。

「哦,」劉龍過一會兒答道:「我不知道。我去看看。」

「去叫醒他,我有重要事情對他說!」

王戚揚躺在床上,等著劉龍進來叫醒他。傭人輕手輕腳地走進屋來,撩開蚊帳。小心翼翼地叫他,生怕使他受驚。王老爺慢慢睜開雙眼,咕嚕著問:「什麼事呀?」

「譚太太來了。」

「叫她等一會兒。」他很少把小姨子叫到他平時接待其他大多數客人的臥室來談話。他總是在大客廳裡接待她,那裡的直背柚木坐椅,經常使客人坐得不舒服而失去久呆的意念。譚太太一直勸他買一些沙發和軟椅,他也一直答應著,但從來都不去買,原因是他不喜歡沙發,覺得坐沙發就像坐在一個胖女人的懷抱裡一樣。

他掙扎著起得床來,拿著水煙袋來到客廳,譚太太正坐在一把高硬的椅子上等他,色彩鮮艷的陽傘和黑色手提袋得體地放在她的膝上。她已五十歲開外,但穿著藍色絲綢短袖旗袍,使她看上去顯得年輕幾歲。她除了擦點口紅之外,不用任何其他化妝品,她的頭髮向後梳成一個頭髻,顯得整齊油亮。「姐夫,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告訴你。」王戚揚一進屋她就急忙對著他說,邊說邊打開手袋,拿出-小張的英文剪報。

王戚揚坐在她的旁邊,抽著他的水煙袋,知道不會有什麼重要的事情。「這是我從一份外國報紙上剪下來的一條新聞。」譚太太接著說,揮舞著那張剪報:「我先讀給你聽,再幫你翻譯。對你而言,它可是一個警兆,能夠讓你瞭解到我對你的錢財所提出的勸告是正確的。」她清了清嗓子,用她那不太準確的發音艱難地大聲讀了起來。「斯托頓街山松餐館的經理林風告訴警方,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子來到餐館,點了一份餐飲,到了結賬的時候,塞給收銀機旁邊的林風一張紙條:『把錢全都給我。我有槍。』這位華人經理臉上一片茫然,用彆腳英語對他說:『非常抱歉,我不懂。』「你的錢,」歹徒附在經理的耳邊說,儘量讓他明白自己的意思:『你的錢!我有槍,我有槍!』

可是經理還是不明白的樣子:『非常抱歉,我不懂。』歹徒垂頭喪氣地向門口走去。林風喊道:『抱歉!請結帳!』歹徒付了八十五美分後就走了!」
她讀完以後,緊閉雙唇,意味深長地望著王老爺。

「它到底講些什麼?」王老爺問。

「一個歹徒搶劫了斯托頓街的一家中國餐館。」譚太太說:「歹徒有一支槍;他差點向餐館的老板林風開槍。幸運的是,老板身上僅有八十五美分。歹徒搶下八十五美分後就逃跑了。」她為了強調,停頓了一下,然後接著說:「我的姐夫,我一直告訴你把錢存到銀行裡。不要等到哪一天歹徒拿著一支槍闖進來,把你的東西全都搶走的時候,你再來後悔。這條新聞對你來說是一個很好的警告。我希望你考慮我的建議,按照我一再告訴你的辦法去做。」

王老爺呼嚕嚕地抽著他的水煙袋。他祇是有一點點擔心。沒有人知道他的錢鎖在密室的鐵櫃裡。假如強盜闖進家裡來,他可能會把檀木匣子裡的錢都給他。他根本不想讓銀行裡的陌生人來保管他的錢。不過,他還是嘟嚷著對他的小姨子說:「我會考慮妳的建議,我的妻妹。」

(摘自瀛舟出版社 2002年中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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