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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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回頭瞧瞧! 應著一聲驚呼,我轉過身去,正見到太陽回家最後的一程。 我也吃驚,從來沒想到他是那麼走回去的,尤其沒想到他是我鄰居,就住在我書房西窗外的小山坳裡。不管他怎樣善變,都不肯改變路徑,天天走同樣的路。不過若說完全走一樣的路也不對,初次見到他,他是從兩山坳口下去的,隔了些天他又從南山腰走向山下。可是,他永遠在小山坳左近徘徊來去,不曾超過那一帶範圍。我不會自作多情,說他是不忘來與我的約會,但除了雨降霧起的日子,回去之前都會來打個招呼,他總是把最好看的面相留給我,讓我這樸素的書齋,增添許多自然的昂揚的生命能量;這一點我非常感謝。 人生活在大自然裡,但常常見不到真正的自然,還得刻意地跑上數百里去找尋,然後把這萬古不變的景致當作奇遇。若干年前,曾隨著一群人到阿里山頂觀看日出,就為的看他怎樣甩著萬道金光的衣袂,到人間世界來上班。寒冷中,半睡半醒,被擁擠的小車搖上山去,在一處俗透了的水泥平台上,陷在成百上千的人頭中,仰望著對面的山巔。吱吱喳喳喧囂一片,為什麼不安靜一點呢?嘈亂的人聲裡,那又金又紅的光芒一點點露出來,等「序幕」進行得差不多,他忽然一下子就冒了上來。不過如此而已!沒有一絲絲回味,沒有一些兒含蓄。每想起那次的經驗,僅是俗陋的水泥樓台,到此一遊的喧鬧人群。 我的人生境界並不悲觀,但是欣賞日落勝於日出。每次,能用相機,我就把那場面拍下來,之後品味溫習;手上沒有那麼個東西,就把印象畫在心裡。看過巴黎催人回家暖暖的日落;看過瑞士羅茜湖上迷迷茫茫的日落;看過德國茵夢湖濱淒美陰冷的日落;看過將最後彩霞扔在希臘雅典荒山頭的日落,尤其那裝嵌在大畫框內,著名的馬尼拉灣落日,更記不得與他相值過多少度。儘管每次不一樣,都美麗無比!如果我有能力揮著靈感之筆,把記憶塗繪在畫布上,一定能成為全世界的名畫廊所爭取歡迎的大畫家。 乘船走到了羅茜湖的盡頭,應當是靜靜地看山,靜靜地看水,靜靜地看鮮花綠樹水鳥,靜謐原是羅茜湖的特色。可是瑞士娃娃一如華人小孩,郊遊是不得了興奮的大事,從啟航到歸岸,孤單的過客本欲品嚐的是寂靜的美,孩童的叫鬧奔跑破壞了靜麗,惟留下那人群中的孤寂,於是舉世聞名的羅茜殊色也打了折扣。再棄船登岸,走向回程的路,才能定下神來,欣賞車窗外的湖光山色,無奈黃昏已塗灰了遠方的湖面,幾乎什麼也看不見了,惟見在遠天縷縷鑲金邊的灰雲後面,他露出了一角遭隨意遮掩的臉,氣派不怎麼恢宏偉壯,但餘暉點染出半天的斑爛,仍是人類之筆畫不出來的。 晤見茵夢湖,依然是車行中匆匆的一瞥。在「恍然大悟」的驚嘆中,初次見到自童年就聞知已久瑞士德國之間的名湖。湖面完全展現在午前的日影下,但無世俗的喧擾。靜!靜!靜!是最適作夢的湖畔。終於見到了這小巧的茵夢,真喜出望外!自德國回程再見的時候,怎能不多看上兩眼?已是黃昏薄暮的辰光,太陽神身形,一點點也看不見了,只剩下片片殘霞,塗抹在水天交界的遠處,更襯托出已蒙上一層層紗幕的湖面,有一種恬謐淒清的靜豔;殘霞不是主色,也不能沒有他。 假如有人問我希臘有什麼特產,雅典有什麼特色。我不會回答是歷史的古蹟,是神話,是希臘人的自豪的美味蕃茄,我會說是荒山。驅車出遊視野會止於荒山;佇立高樓推開樓窗也會見到荒山。記得有位詩人留下了「今夜的月色十分希臘」的句子,很多人都無法領會,但看過希臘荒山上那輪寒月的人士便不難了解。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一名過客,與孤月在空空的宇宙中遙望,就是那樣的感覺!同一座山巔,換上太陽,還有同樣的感受,潑辣辣的紅,灑在山頂上,山上什麼遮蓋也沒有,全裸曝在夕陽之下。不亮,不熱!卻乾乾地紅透了半邊天,讓人想起了亙古無生靈的洪荒。 第一次與馬尼拉的落日相值,是乘著遊艇到海上去追尋的。風平浪靜,並沒有坐搖籃的感覺,但是海風仍能掀起人的頭髮與衣衫。歡笑款敘,臨風高歌,忽然覺得對面的人臉漸漸紅了。抬頭一望,喲!滿天燦亮的紅糾結在深灰淺灰的雲群裡。「我們」如同是覆扣在彩色大碗裡的蟲蟻。船上下飄著,飄著,十足身在海上的感覺。慢慢的,朋友的臉暗了下來,金與紅的光亮同時隱向西天,退到了海面下,仰視當空,連斑斑點點也無復存在,彩色的碗底已是沉灰一片,與海水的差別僅在少著粼粼的的波光。 第二次,第三次,第‥‥當三度拜訪那個城市,日日經過濱海的洛哈斯大道,其景不再成為奇景,但是每天都能見到他不同的風采。等到真的與他的老家毗鄰而居,日出自然看不到,只有面對王城的房客才能見到太陽起身,我所享有的則為海上落日,推開了木窗,可以望到海的盡頭。海的盡頭都有什麼並不全知,直到那天,由節目的夾縫裡回到旅邸小憩,想驅走一室的沉暗,順手推開花格窗扇‥‥哇!雖已至鄰近黃昏時分,那炫眼的光仍讓人招架不住。所幸已不那麼烤焙般的熱。夕陽無限好,大概就是這個緣故了,有豔陽天的燦爛,而無驕陽逞能的威脅。這時屬於我的一窗落日,與在海上仰觀,又有了分別。海是海,天是天,藍不是主色而是底色,然後是純白到洋紅各色的團團彩雲,像開滿了一天的花朵。這番發現,真是後知後覺了一點,初知道那窗外的畫,二十四小時能有二百種變化。可惜無法二十四小時留守在窗口,但是那最後的一夜,停留在馬尼拉最後的一夜,我軒開諸窗,倚在榻上,從傍晚看到黎明,迄至登程的前一刻。 既不崇洋,也不遲鈍,僅頌讚異域風情。只是世俗的瑣碎,讓人勻不出心思探頭看看身旁的一切,不只是我,很多人不常常是這樣的?後知後覺的我,懵懵懂懂知道自己住在群綠之中;懵懵懂懂曉得有灰鳥白鳥為伴;懵懵懂懂發覺居室西廊外的遠天常有向晚的彩霞。但從來沒見過太陽怎樣離去,因為當他「下班」回家的時候,正是我在廚房上工的辰光。那天,不需到廚下當番,才終於可以靠在書房的圈椅上,瞧一眼窗景。於是看到了他怎樣笑呵呵地邁著大步下山。一向他準時現身,我等閒視之,全沒當回事,過去真是辜負了他的殷勤致意。以後,成了常相見的朋友,有時刻意等他,欣賞他的陽剛偉壯、豁闊大氣,我愛! 月有圓缺,太陽不會,除非日蝕,永遠是盈滿的。但是看過一輪圓日的人並不太多,因為他總是插了一身耀眼的光輝,站在天際,令人不敢正視。所以他為人世貢獻光和熱,使萬物賴以生存,眾生卻多歌頌月亮。除了偶用「旭日東升」比擬人類的升發,不大對每日陪伴自己十二小時以上的太陽付以注意;有人注意了,可說是有三分惋惜的「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 服了一天勤務的他,可能有點疲倦,不再那麼鋒銳剛猛,但依舊雄偉英挺,氣度豪宏。滾園滾圓的,不帶一點缺陷,依然有光有熱,卻不再燙人肌膚眼目。披著的紅斗蓬,輕輕一揮,就紅遍了半爿天。假如他忽然想韜光養晦些,故意躲到薄雲後面去,仍會由蛋白、淺灰、微紫中透出些光亮,讓人感覺到他的存在。我沒見識過他怎樣奔飛過無垠大草原與大漠,也許是錯覺,我的印象,他從不走醜陋窄小的途徑,一定要選個山靈樹秀的道路回去。 就像那戀家的人類,每天下班之後,便歸心似箭,絕不肯緩步慢行,一定快快地走。跟我照過面,招呼過了,讓我我瞧著他邁著愉快的腳步,由天邊下到兩山交界的谷口,沿途仍隨手把他的光輝施捨給需要色彩裝飾的山樹房舍,連我的面龐上也分得一抹喜色。直到他揮手道過再見,還留下殘彩,那是熨人心目溫情深蘊的餘暉!該他出現的日子,大概都認真執著地走同樣的路徑,只是隨著季節的變換,向左或向右繞一點小彎。不必重述他所發揮的有用功能,縱然年年天天走的都是千篇一律平常又平凡的路,但絕少為我描繪展示相同的畫景,這就是他無可取代的成就了。 所以,誰說「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呢?應該是總是近黃昏,夕陽無限好!同樣貢獻出生命力量來照亮溫暖世界,卻是無傷害的光與熱。那怕僅剩下一點點殘光與餘熱,也絕不猥瑣寒卑。因為他知道,今天沉沉地睡下去,明天還會精神地爬起來。一如宇宙間的生命永遠不會徹底死亡,頂多脫台換骨,蜕化成為另一個新形象再光照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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