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暢銷名著的奇異經歷 (董鼎山)

評論報導

一本暢銷名著的奇異成書經歷

董鼎山

與我同時代的讀者們一定讀過上世紀60年代獲得普利策文學獎的美國小說《殺死一隻知更鳥》 (To Kill A Mocking Bird,又譯《殺死一隻反舌鳥》 )(編按:台灣遠流出版社譯為《梅岡城故事》),這本小說在全世界銷售了4000餘萬冊。此書作者哈珀‧李(Harper Lee)以第一人稱描述了一名小女童(小名司各特Scout)眼中的英雄律師父親艾蒂科斯(Atticus)的故事。

故事發生在一座南方小鎮,一個黑人被控強姦白女,司各特的父親是在法庭上為清白黑人辯護的律師。因為當時南方諸州極為保守,白人仇恨黑人,即使清白黑人也有被憤怒的白人在大庭廣眾的街上被吊斃的危險。 60年代也正是黑人人權運動的時代。小說中的人物——律師艾蒂科斯,成為黑人與進步白人讀者眼中的英雄。書中充滿一個天真小女孩對聖人似的父親的崇拜。此書一問世立即成為暢銷書,被好萊塢購去拍攝成電影,由大明星格里高里‧派克(Gregory Peck)主演,極為轟動,吸引許多正義白人參加到黑人民權運動中。我還記得當時常去在格林威治村(紐約下城左派文藝界人物集中區)的派對討論此本小說,對作者哈珀敬羨不止。

近來出版界一項奇聞是發現《殺死一隻知更鳥》的初次原稿,並由哈珀‧考林斯書局出版,其內容與《知更鳥》大異,小女童眼中的英雄爸爸原來是個憎惡黑人的人物。於1926年出生的作家哈珀為何甘願讓人出版與她的觀點完全不同的原稿,令人費解。初稿的書名為《去找個看守人》 (Go Set A Watchman)。女孩眼中的父親艾蒂科斯毫不博人同情或受人敬仰。原來《知更鳥》是根據編輯的指點重寫的作品。初稿寫作始於哈珀少年時期,她在紐約遊覽後回南方故鄉始了解到黑人受壓迫的情況,同時發現父親原來是個憎惡黑人的人,說“這裡的尼格羅(negro,對黑人的歧視性說法) 都不懂世事,猶如兒童。”《看守者》 中的惡人,在改編後出版的《知更鳥》 中,變成保護黑人、為受壓迫者仗義執言的善人律師。兩者情節不同者是《看守人》著重於黑人強姦白女上法庭受審,而《知更鳥》 則側重於白人辯護律師的善良正義。令讀者驚異的是,《看守人》故事的結局是黑人被判無罪,而《知更鳥》的結局反而是黑人被判有罪,證明1950年代的美國南方還相當保守,終而引發全國黑人人權運動。

哈珀‧李在初寫《看守人》 時,目的是在憤憤不平地揭露白人歧視黑人的惡毒現象。她把初稿交給書局編輯時,回憶自己在兒童時期深感社會不公,因此決定把幼年經驗寫成小說。她後來聽了編輯的忠告,改頭換面,將主角律師從惡毒的種族偏見者改為伸張正義者,終於成為暢銷名著。電影的問世當然吸引大批新讀者購買此書。

將兩書的內容做比較,《看守人》的敘事女童天真無邪,蔑視種族偏見,而《知更鳥》的敘事女童扭轉了故事的方向,以父親為榜樣,證明白人之中也有正義人物。在寫作過程中,作者甚至自南方阿拉巴馬州的小鎮移到紐約市居住一時,這樣的經驗極大地影響了作者的思路。她要去除南方白人的偏見與虛偽。

《知更鳥》在編輯指點下, 表明鄉下小鎮人物有壞的,也有好的;有惡毒的,也有人道的。在兩書中,女兒對父親的印象各​​有不同。 1963年,名氣大揚後,哈珀‧李回到阿拉巴馬州告訴記者說,《知更鳥》並不是要抨擊歷史遺毒,而是要向同鄉人物祈求正義。在這兩本書中,都含有對人類的忠告,正如《知更鳥》中的父親艾蒂科斯告訴女兒說:“你不能認識一個人的真相,除非從他的觀點出發。”兩本小說的不同之處在於:《知更鳥》提出忠告,不要對陌生人立刻有偏見;《看守人》則要我們理解造成一些人具有種族憎厭觀點的原由。

試想,如果《看守人》在50年代出版,必會引起當時讀者震驚,幸而編輯Tay Hohoff(於1974​​年逝世)明智地改變小說的全貌,成就一部世界名著。我奇怪的是為何哈珀‧李在這麼多年後才發現舊稿。

(原載 2015年7月25日《 僑報週末》)

 

Leave a Reply

  

  

  

You can use these HTML tag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

Current month ye@r d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