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那個我童年曾經掉過的「坑」

散文

致那個我童年曾經掉過的「坑」

張挺

   一個小嬰兒,如何才能平平安安長大成人?

   每個嬰兒都能自動長命百歲!每個人都這麼祝福著。

   我也這樣以為著,直到我五歲。

   五歲那年的一個夏日午後,我經歷了人生第一次的生死考驗。

   粉雕玉琢、聰明能幹、五歲就能自己上廁所的我,“噗通”一聲掉進了一個「坑」- 一個新建不久的茅坑。

   熟悉農村生活的同學們,都應該知道,咱們中國地大物博,本著自然、和諧的環保主義原則,廁所是渾然天成的設計:挖一個坑,架一塊板,人類與自然互動迴圈。

   五歲的我,那天獨自一個人,去親自試用了一下隔壁老王為娶媳婦而新建的廁所。未曾料到,發生了如此滅頂之災。完全超出了我五歲的認知及自救範圍。

   從來,就,沒有,一個大人,告訴過我:上廁所,上著上著就會上天堂了!

   當然,最後的最後,上帝覺得我渾身太臭,關門拒收。

   我又憋著半口氣,活了回來。

   等到我二十歲之後的某一天,讀史書,讀到晉景公某一天飯前腹脹,就去上廁所,然後就和五歲的我一樣,噗通一聲掉到茅坑 裡,再也沒有回來。

   我當時便驚出了一身冷汗。

   原來茅坑面前,人人平等,無論年少與年老、位低與位高。

   話說當天,我娘親也是絕了,直接把我丟進門前大河裡,跟蘸餃子一樣,拎著我的雙腿,頭朝下,快速地上下蘸了幾回。於是剛才差點被人類有機化肥薰死的我,又差點被生命之源給淹死。

   自從那次事故以後,我開始變得無比惜命,所有可能出現的危險,我統統毫不猶豫地遠離。即使小夥伴們叫我“膽小鬼”,我也覺得那可比“鬼”優美動聽多了。

   至於大人監護,我爸常年駐紮外地;我媽每天需要出去工作;我奶,我爺需要天天種田。

   我除了上學,就是和小夥伴自娛自樂。每到天黑,我娘會把我和家裡散養的雞鴨,一起扯著嗓子,喊回家。

   變成膽小鬼的我,看著身邊的小夥伴們,先後經歷了各種“生死考驗”。

  “大頭”為了證明他頭大不連帶手粗,將食指伸進了插座裡;翠花為了告訴大家,她不用學游泳,憑著一個報廢的輪胎就可以暢遊長江,勇敢無畏地跳進了大河。結果腳下青苔一滑,輪胎沒套上,翠花險些變成一朵被拍死在沙灘上的浪花;十歲的虎子,為了測試他作為一個摩托賽車手的潛力,將“重慶80”直接開到了溝裡…….

   至於一些其他不傷性命的離奇事件,那更是數不勝數。比如我的閨蜜小銘,坐媽媽的自行車坐到腳被攪進後輪子裡;我的堂哥,撞到他舅舅的開水壺,被淋到皮膚瞬間開花;阿東爺爺的一杯二鍋頭,讓酒精過敏的他,差一點就變成了一堆雞皮疙瘩;還有就算如此小心翼翼的我,也攔不住別人的摩托車撞我。好在那個大叔車技不太好,撞歪了半公分,給我留了一條小命。

現實生活中,處處佈滿了陷阱,還讓不讓小朋友們好好玩耍了?

當然我老家的茅坑,早就已經被填滿了。現在故鄉的小朋友最多只能掉進抽水馬桶了。可是兒童的安全事故,卻並沒有減少。

從五樓探身而出和爸爸說再見的孩子,並不想和爸爸再也不見。

只不過想從飲水機接一點點溫水喝的小姑娘,沒有料到會被燙掉了舌頭。

坐上爸爸新買汽車的孩子,被撞得甩出車窗。他壓根不會瞭解,其實只要一個安全座椅就能挽回他的生命。

還有那些因為睡覺被遺忘在車裡的孩子,永遠地沉睡了下去。

寫到這兒的時候,我看到了一條消息:“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等一系列涉及留守兒童權益保護的內容”寫進了《貴州省婦女發展規劃》和《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心裡總算有了稍許欣慰。

因為,即使那個我童年曾經掉過的茅坑,讓我學會了小心翼翼,但是生活裡還是有很多不可預知的危險。

除了家長們提高安全意識、學校裡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兒童權益的立法,無疑是保護兒童的一個重要措施。

最最重要的是,如今的我雖然長相平平,工作苦逼,高齡單身,沒車沒房,但我依然活蹦亂跳地活著!

活著,才能成才立業!活著,才能報效祖國!活著,才能泡美女和帥哥!活著,才能吃絕味鴨脖!(我就這麼點追求~)

願我們曾經歷過的那些驚心動魄的童年,現在的孩子們都不用再經歷。

祝每一位兒童,都長命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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