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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文學是指以形象化的筆法記敘人物的事蹟、成就及經歷的敘事作品。下面先談談傳記文學的歷史以及分類,然後再敘述自己的傳記寫作和體會 傳記文學的歷史以及分類 傳記文學在中國有悠久的傳統。司馬遷作《史記》,開創了以人物描寫為中心的“紀傳體”歷史書。皇帝傳為紀,諸侯為世家,各階層代表人物為傳,補充以表(年表)和書(制度沿革)。即有12本紀,10表,8書,30世家,70列傳,共130篇,52萬字。《史記》中的紀傳﹐幾乎都是優秀的傳記文學作品。《史記》成為以後歷代正史的標準文體。二十五史基本上沿用這一體例,這些傳記可以稱為史傳。此外還有雜傳作品,往往能道正史所不能道,或不屑道。分類成集的有《烈女傳》(劉向)﹑《聖賢高士傳》(嵇康)﹑《高僧傳》(慧皎)等。更多的作品則編入各家的文集中。如《陶淵明集》中的《五柳先生傳》。 西洋古代的傳記以西元1世紀普盧塔克(Plutarch,約46-119後)的《希臘羅馬名人比較列傳》(或名《希臘羅馬英豪傳》)為集大成者,包括50位政治家、軍事家等偉人,其中46人是成對地進行比較,如亞歷山大大帝比較凱撒。這也可以看作是一部架構鬆散的古代史。人們有關希臘和羅馬的歷史知識很多來自這部作品。 到了近現代,正式的史書和個人的傳記逐漸分家。比較著名的傳記作品,如梁啟超的《李鴻章傳》。朱東潤(1896-1988)的《張居正大傳》(1943),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現當代的傳記作品更多。乃至出現了臺灣的《傳記文學》雜誌,而大陸的《人物》、《名人傳記》等刊物成了刊登傳記文學作品的重鎮。 儘管近年來傳記文學相當繁榮,但與小說、散文、詩歌相比,還是一種邊緣性文體。關於傳記文學的分類,根據標準的不同,有以下多種分法。 從傳主來看,有歷史人物,有在世人物等等。 從篇幅來說,可以是一篇文章,也可以是一本書,即短篇傳記和長篇傳記;可以記敘人物的一生、也可以記生平的片段。短篇傳記可以按類型、領域、地域等結為合集,如陝西名人傳、世界名將傳。 從作者來看,可以有他人所作之傳記。自己所作之自傳,以及關於自己或他人的回憶錄。 在世人物小傳:《寫在旅居歐洲時——30位歐華作家的生命歷程》及續集 我自己從1987年開始寫書,到今年正好30年了。本來我喜歡旅遊,潛心於列國風土的寫作,出版了世界風土大觀一套11本,以及其他風土類作品,為15本列國地圖冊撰寫了說明。隨著此類作品的逐漸完成,我要開闢新的寫作領域。 由地入史,是比較恰當的選擇,史地密不可分。可是我不願意寫純歷史書,學術性太強,於是選擇了與史地密切相關的傳記文學。 2013年在馬來西亞舉行的世華作家代表大會期間。我第一次見到了歐華作協的創會會長、著名作家趙淑俠大姐。大姐平易近人,早餐時與幾位文友一起聊天。她語重心長地對大家說,歐華作協成立20多年了,運作得不錯,最好能把這段歷史記錄下來,如寫成歐華文學史,給後人留下一些資料,這是很有意義的。 當我聽到趙大姐的這番叮囑時,很有感觸。自己作為會員,應該為協會出力做點什麼,加磚添瓦也好。我自己偏重於史地和人物寫作,可以從寫小傳開始啊!先寫比較熟悉的文友,譚綠屏大姐是我的入會介紹人,我寫出《畫壇文壇常青樹》,發往《歐洲新報》刊登了。這就是小傳系列的第一篇。 馬來西亞文會結束後,我們十幾位歐華文友又參加了世界詩人大會,兩週時間,朝夕相處,比較熟悉了。感謝麥勝梅、許家結夫婦和黃鶴升文友的支持,又寫出兩篇。這樣總共有了三篇樣稿,以“抛磚引玉的想法”為題,發到協會公共信箱裡。寫小傳的想法得到了更多文友的回應。很多人發來了資料、照片和作品。池元蓮大姐還把為族譜所寫的資料都發過來。趙大姐也發來郵件鼓勵。 文友們信任我,我也決不能辜負大家的信任,撰寫的時候牢牢把握以下原則: 把個人家庭的命運與歷史的大環境聯繫起來,介紹人生的主要軌跡,文學道路和成就,在歐華協會的活動,突出每個人的亮點。寫好後一定要經過本人審閱修改,才能發表。 就這樣一路走來,完成了30人的小傳,這是大家共同努力合作的結果。試想一下,沒有文友支援提供材料,敞開心扉交流,寫小傳就是無米之炊,不可能做下去。 寫成後將30位作家的傳記編輯成書,每篇平均六七千字,總共約20萬字,300多頁。2014年由秀威公司出版。 目前在進行續集的寫作。繼續采寫歐華其他作家,也準備寫30個人左右。期待能儘快完成全書。 歷史人物小傳:《大風之歌——38位牽動臺灣歷史的時代巨擘》 歐華作家小傳寫的是在世的人物。其實在2010年我就開始了歷史人物的寫作。臺灣為亞洲“四小龍”之一。多年來筆者一直關心臺灣在各方面的發展,曾三次親自走訪寶島,搜集積累了大量書刊和各種資料。萌發了編寫一本名人小傳的想法,因為人物是歷史舞臺的主角。通過介紹一些重要人物,可幫助讀者更多地瞭解臺灣,通過這些名人的事蹟,瞭解臺灣歷史發展的軌跡。 2015年這些稿件整理完畢,去年在臺灣秀威公司出版,共328頁。這是我的第二本傳記類作品。 在世人物可以採訪,唐德剛稱之為“口述歷史”。而歷史人物只能從浩瀚如煙海的書籍資料中大海撈針,或沙裡淘金。首先要決定選取最有代表性的人物。 在一本不到20萬字的書裡,不可能寫進太多的人物。筆者不想寫成名片式的傳記,而是盡可能地以翔實的資料、生動的筆觸,用四五千字的篇幅,來敘述每個人物的主要事蹟。 另一方面,筆者認為,不能像正史那樣,只為“帝王將相”列傳。不應只寫軍政人物,也要介紹經濟、文化、藝術各方面的英才,呈現出色彩紛呈的大千世界,這樣才有助於人們瞭解臺灣各個方面的發展和成就。為此,作者遴選了38個重要人物,分為政界聞人,軍事將領,商界精英,學者科學家,文壇名人,藝術體育人士等六大類進行介紹。這些人物均已去世,目前仍活躍在各界的人物一律不收。 在具體寫作時,要注意知識性,可讀性,趣味性兼備,選材要適當,文筆要生動、準確,經得起推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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