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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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下著大雨,因為要趕著去運動課,我在掛著外套的櫃子中胡亂找著那件很久不穿的雨衣,遍尋不著,這才想起,我在上個月把它丟進了救世軍的捐衣箱中。 想到雨衣已不在,立刻令我懊惱不已,那還是我從奧伯尼搬來西岸時帶過來的。深藍的顏色,長及膝蓋,質料厚實,剪裁大方,有一個連衣的帽子,帽子背後下方印了兩個白色的英文字“London Fog”。再多雪多雨的奧伯尼深得我的喜愛。它可以穿在襯衫毛衣外面擋風雨,也可以穿在羽絨衣的外面加溫暖。只可惜搬來聖地牙哥以後,在這個四季如春少雨少風的城市,漸漸變得英雄無用武之地. 我搬過來時的厚外套,羽絨衣,長大衣,在近30年中,每次整理衣櫥時,慢慢都送了出去。這件雨衣倒是在那裡撐了許久,因為我總想著,可以在旅行時候帶著它,可以在女兒去東部唸書的時候送給她⋯可是現在時裝日新月異,去旅行的時候,帶著可以捲成一小包的外套方便又不佔地方,女兒更是看不上這件老古董⋯⋯種種留下它的理由都不見了,才狠下心向它說再見。. 就在我捐掉它以後,偏偏聖地亞哥今年的冬天,大概受了地球暖化的影響,竟然常常刮風下雨,就像是今天,大雨傾盆,我是多麼想念那件雨衣呀!打開櫥櫃,難道我沒有其他的外套嗎?可是那件半新的風衣,樣式新穎,布料大概只能擋擋微風細雨,在要去運動的路上,讓它淋著大風大雨豈不太可惜了?還有那間連帽的紫色㚈套,帽緣的邊上鑲了一圈的兔毛,也不適合淋著大雨穿它吧。一樁樁一件件,想來想去,還是那件被捐掉的倫敦霧雨衣最適合在這個雨天穿,可是我竟然捐掉了它。 和先生說起來,一向只當聽眾的他忽然曉以大義, 30年吔,早該捐了,你就是最愛留東西,迷你裙說要留給女兒穿,一件雨衣竟然還這麼捨不得,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再買一件不就得了。衣服每兩三年不穿,就應該淘汰,我們家所有的衣櫥,都已被你侵佔攻略,你應該學學近藤麻理惠,她現在不是火紅,幫人家整理衣櫃也可以出名,向你不穿的衣服說聲謝謝,然後都捐掉吧。省得以後給兒女們找麻煩。 這讓我想起了在台灣爸媽的公寓。媽媽去世十五年,爸爸也去世五年了,他們把公寓留給了我和妹妹,至今在他們的主臥室衣櫃裡面,還掛著媽媽幾件很漂亮的旗袍套裝,爸爸的嶄新西裝,我們一直捨不得丟,好像有那些衣服在,爸媽就還在那裏。所有的照片,掛在牆上的,放在櫥櫃中的,也都還在那兒,妹妹住台灣,卻叫我這住在美國,每年回去一兩次的姐姐有空時整理一下,把該丟的丟掉,我問她為什麼不整理不丟,她說無法下手,也無從下手。我何嘗不是,每次一開始整理,觸動了心裡最柔軟的一塊,怎麼樣也丢不下去。我的兒女們將來對著我們這一屋子滿坑滿谷的衣物,也會像我一樣,無法捨棄嗎?還是頭也不回地,交給了廢物處理公司,不帶走一片雲彩. 想想,捐掉了一件雨衣算是什麼呢?櫥櫃裏的新外套轉眼也會變舊,沒有什麼是永恆的。今朝有衣今朝穿,有什麼好捨不得的呢?在我們去天家的那一天,是什麼也帶不走的啊。若是雨衣會說話,一定贊成與其待在我的衣櫃中,一兩年才被寵幸一次,還不如能服務真正有需要,能用它禦寒擋雨的人們,我還是成全雨衣的心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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