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 (段晚頤)

散文
遺忘                                                                段晚頤  
 

去年我剛來美國,與五年未見的他重逢。電話聯絡的時候,他說,哎,你中文名叫什麼來著,我忘了。見了面,他在車裡探出身子朝我揮手。我坐在後座,與他彷如初見。

他問我何時把頭髮留長了。我心想一切早就變了。就像那時他還穿得很嘻哈,現在他卻開跑車穿緊身褲。那時我們還一同騎著單車晃晃悠悠穿街過市,而現在他卻連我的名字都不記得。

曾經,我們一起吃飯一起上課。他從寄宿學校爬牆出來,一起通宵喝酒。他在酒吧喝醉的時候我趕去救場,過馬路的時候他提醒我要走斑馬線……我們之間並不算是愛情,但好歹是有些不同一般的交情。只是現在,他已忘記我姓名。

告別的時候,他要載我回家。我笑一笑,說不用了。他叫我千萬不要和他客氣。可是,他連我叫什麼都忘了,我怎麼能不客氣呢?

我多麼希望有這樣一種情節,兩個相愛過或者愛慕過的人,當有一日大家重逢時,仍舊會想要待對方好,仍舊可以給予溫柔的慈悲。

與餘情未了無關,與再續前緣無關,僅僅是因為那個人曾在你心底激起千層浪,雖然最後風平浪靜,但只因為是他,不是別人,無論過了多少年,想起時,再遇時,都會覺得他依然與眾不同。這樣才算是真正的喜歡過吧。

即使他並不知道,曾經,我只想一直走在他身後,做一個路人。就像旋轉木馬,保持恆距,卻永遠追隨,無關等待,無關欲求,無關得失。我既不想超越他,回頭去望他,亦未想與他並肩而行,只是想要在後面,沉默而深刻地注視,也不用他回首來看我一眼。

因為,愛情故事大多不是你不仁我不義的錙銖相較,而只是互相地錯失罷了。

或許,名字只是個符號,照片也只是矯飾,天上浮雲似白衣,斯須改變如蒼狗。人始終是太過健忘,這種忘性,時常令人感到憂傷。(轉載自 2/8/2013 世界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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